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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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專長專區
※撥款注意事項:
請縣市政府盡速撥款給縣市政府所轄學校!
※請款注意事項:
請款(請款領據開立後請於一周內寄達)前務必完成前年度案件核結!(餘額需繳回,原始憑證正本需獨立專案造冊)
未完成前年度結案(原始憑證正本需獨立專案造冊,餘額需繳回教育部)之縣府前年度未結案縣府請款前務必完成前年度案件核結
※核結注意事項:
學校 經費收支結算表 內容
計畫名稱: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計畫
為利後續核結作業,所附結報資料,請本權責依下列事項再予審慎逐案檢核,經確認無誤報部續處:
(一)收支結算表填寫是否正確?(114年度第1梯次計畫期程: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114年度第2梯次計畫期程:114年7月1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需校長親自核章,請勿蓋甲章,並請用最新版本)
(二)成果報告表金額欄位是否填列正確?
(三)成果報告表受益人數及身分別與男女人數統計是否與合計人數相符?(多重身分者擇一統計)
(四)成果報告表辦理期間是否正確?(114年度第1梯次辦理期間: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114年度第2梯次辦理期間:114年7月1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
(五)成果報告表及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是否為正本?(需校長親自核章,請勿蓋甲章,並請用最新版本)
(六)是否已附簽到單
最新消息
學校執行補助計畫,有違反計畫、本要點或其他法定規定者,本部得廢止全部或部分補助處分;已撥款者,學校應返還全部或部分補助款。
本案為補助學校依權責執行培訓相關事宜(包含請購核銷結案等,原始憑證正本需獨立專案造冊,餘額需繳回),
請勿將帳號、現金等交給學生自行處理,以符權責。
特殊專長成果核結(原始憑證正本需獨立專案造冊)。
※核結注意事項:
學校 經費收支結算表 內容
計畫名稱: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計畫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成果結報相關說明:
各校須於計畫執行完成後2個月內完成成果報告。
(1)教育部所轄學校:
a.成果報告表(簽名核章正本)
b.經費收支結算表(簽名核章正本)
c.簽到表(教師與學生簽到影本)不得用於正課(包含社團課程、彈性課程等時段)
ps.體育類培訓案每日訓練時數以三小時為限。
d.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簽名核章正本)
e.光碟(內含以上資料)
f.結餘款(若有)支票或匯款證明
(若以支票繳回,抬頭開立「學產基金401專戶」;
若以匯款繳回,銀行:華南商業銀行營業部,帳號:100361000064,戶名:學產基金401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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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所轄學校請將以上資料(1~5項核章正本)連同支票,隨同紙本公文(受文者:教育部)掛號寄至教育部秘書處學產管理科 劉牧函小姐 收(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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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政府教育局所轄學校:
a.成果報告表(簽名核章正本兩份)
b.經費收支結算表(簽名核章正本兩份)
c.簽到表(教師與學生簽到影本兩份)不得用於正課(包含社團課程、彈性課程等時段)
ps.體育類培訓案每日訓練時數以三小時為限。
d.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簽名核章正本兩份)
e.光碟兩份(內含以上資料)
f.結餘款(若有)支票或匯款證明
(地方政府若以支票繳回,抬頭開立「學產基金401專戶」;
若地方政府以匯款繳回,銀行:華南商業銀行營業部,帳號:100361000064,戶名:學產基金401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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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教育局所轄學校請將以上資料隨同原始憑證(正本,需獨立專案造冊)掛號寄至所轄縣市政府教育局。
請縣市政府教育局同仁需審閱並彙整各校成果資料,並製作2份彙整之收支結算表。將原始憑證(正本,需獨立專案造冊)、一份成果資料、一份彙整之收支結算表留存縣市政府,而一份成果資料(不含原始憑證)、一份彙整之收支結算表、結餘款支票則備文掛號寄至教育部秘書處學產管理科 劉牧函小姐 收(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 南路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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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專長Q&A
Q.我忘記密碼了/我不知道帳號密碼是什麼/密碼登不進去怎麼辦?
A.請寄信至 shiboyuan@mail.edu.tw ,信中註明您欲申請的計畫名稱、學校六位數代碼、您的姓名、單位全銜、辦公室電話與分機、手機,後台審核通過後將回信給您。
Q.要怎麼填報?
A.網站登入後請參考圖片說明新增填報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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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計畫3/1~3/31開放申請」與「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需關懷學生計畫9/1~9/30開放申請」及「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9/1~9/30開放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