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法定傳染疾病未參加期末考及補考相關說明

113.01.15

  1. 罹患流感、新冠肺炎或其他法定傳染疾病者,請做好相關防疫措施(戴好口罩及勤消毒)。
  2. 期末考 1/17-1/19,因流感、新冠肺炎或其他法定傳染疾病,嚴重無法到校參加考試者,請導師協助派幹部至教務處填寫「學生考試請假單」,完成段考請假申請。
  3. 需教務處統一補考同學,請於1/22(一)、1/23(二)上午9時統一至教務處對面補考,若有特殊原因請事先告知教務處,逾時不予補考。

其他相關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