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籍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補助 ,請符合資格的同學踴躍申請。

一、 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

二、 申請資格:

(一)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二)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4,372元以下)或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 獎勵額度: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

四、 依要點規定若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不得申請。

五、 本次申請受理期間:符合資格的同學請於115年9月1日(星期二)至115年9月14日(星期一)向註冊組申請,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