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15學年度全國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實施要點」1份,請查照。

一、依教育部115年7月16日臺教師(一)字第1150069849號函辦理。

二、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自115學年度起,更名為「全國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
旨揭要點已報請教育部同意備查,並公告於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country/);
本網站名稱及主視覺後續將配合予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