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藝術才能班活動實施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28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52600757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一、依教育部115年4月28日臺教師(一)字第1152600757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陳先生,電話:(02)7736-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