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苗栗縣政府獎勵低(中低)收入戶取得技術士證照實施計畫,摘要如說明,詳如附件,鼓勵本校符合資格者踴躍參加技術士證照檢定。

詳如附件,鼓勵本校符合資格者踴躍參加技術士證照檢定,摘要如下:
a.獎勵對象:設籍苗栗縣之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114年11月1日以後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技術士證照者。
b.獎勵標準:甲級8仟元、乙級5仟元、丙級:2仟元,每人同一年度、同一級別,以申請一次為限。
c.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就業組預計9月份(115年度在校生專案丙級檢定發證後)統籌辦理申請作業。
d. 具原住民身份者,可擇一申請本案或苗栗縣原住民證照獎勵金,不得重複申請。
e. 如當年度縣政府預算用罄時,縣政府得提前停止受理獎勵申請;115年11月1日後取得證照者視116年計畫核定情形公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