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published:2025-06-12Post author:陳志翔Post category:04.研習公告 / 05.獎補助學金「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4日以臺教秘(五)字第1144100962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實施要點」,茲 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1140005033下載1140005033_1下載1140005033_2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4學年度第1學期校內轉科作業公告下一篇文章🔊招生公告🔊本校114學年度階梯式建教合作班續招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