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學校教育類別」評選作業事宜

「113年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學校教育類別」評選作業事宜

依教育部113年3月20日臺教學(六)字第1132801311號函辦理。
本案作業說明如下:
獎項、名額及對象:
團體獎(2名):含各級學校。
個人獎(12名):含各級學校教職員、全民國防教師。
薦報具體事蹟期間: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報名檢送資料:
薦報表1份。
具體事蹟表及佐證資料1份:
請以電腦繕造。
請加裝封面(註明單位、姓名)並編印成冊(電子檔編輯頁面,影音、其他格式資料,一律擷取成照片檔或掃瞄成圖檔方式置入)。
每一團體或個人以一冊(具體事蹟表及佐證資料合計200頁內)為限。
電子檔(薦報表、具體事蹟表及佐證資料):
請提供Word檔或OTD檔。
請將檔案上傳至雲端硬碟後,將下載連結寄至承辦人信箱(iceboynk@mail.moe.gov.tw)。
未提供電子檔或檔案非以前述格式繕造,以致無法完成彙整作業者,視同無佐證資料。
教育部評選小組就所送書面資料進行審查,擇優薦報國防部。
各項相關規定請參閱「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選拔表揚作業要點」。
報名資料請於113年4月26日(郵戳為憑)前,免備文逕寄送教育部(100024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172號5樓,鄭詠達專員收)。
本案各文件電子檔(Word檔及OTD檔)請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路徑:首頁─重要業務專區─全民國防教育)下載。

REFERENCE: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首頁─重要業務專區─全民國防教育─最新消息─「113年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學校教育類別」評選作業

https://depart.moe.edu.tw/ED2800/News_Content.aspx?n=07071DA29974D58E&sms=D3030960D78F325F&s=3FCCFE954492AD4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