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使用平板請於使用前3天向設備組提出申請

一、
配合行動學習須使用平板電腦時,請申請教師於使用前三天至設備組申請借用時間並填寫班級平板電腦借用申請單。
二、
借用當天上課前,請借用教師親自帶協助同學到設備組領取平板電腦並清點數量。
三、
課後請借用者(任課老師)監督設備股長檢查每位同學平板電腦,確定設備無故障或損壞後,收齊歸還設備組。
四、
其餘注意事項,如本校平板使用管理要點,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