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published:2024-02-07Post author:thvsmlc07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教師會104年6月10日制定公布之教師待遇條例並自104年12月27日施行,施行前後如取得較高學歷之敘薪疑義者,請於2月29日前與人事室聯絡。1130000959-1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5學年度升學技專校院之四技二專各入學管道學習準備建議方向查詢網站下一篇文章本校徵求專案助理二名,歡迎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