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寒假將至,教育部為維護學生健康及安全,就下列事項加強提醒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預防意外事件:

轉知教育部「各級學校113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一、詐騙防制:

(一)寒假期間應提醒勿點選不明簡訊網址,避免手機中毒被當成跳板而四處散發簡訊,使歹徒有機可乘。並建立安全使用智慧型手機的觀念,於使用網路聊天 APP(如 Line)時,請慎防及提高警覺,切勿洩漏帳號與密碼,被歹徒盜用後進行詐騙成為詐騙受害者。

(二)歹徒常利用小額付費機制進行詐騙,甚至先開通被害人小額付費服務後再行騙代收認證簡訊。多一分謹慎就多一分保障,建議學生可向電信公司申請關閉手機小額付費功能,並且切勿代收簡訊。

(三)近年來詐騙集團盜用帳號後假冒親友借錢案件也越來越多,呼籲學生應善用通訊軟體的安全設定,例如關閉「允許自其他裝置登入」功能,以降低被盜用機率;另學生或其家屬接到親友使用通訊軟體傳訊息借錢時,應當面或電話與對方聯絡,未確認真偽以前不可貿然匯款,以免上當。

(四)學生在網路上從事各種活動務必提高警覺,小心求證仍為防詐之不二法門,應切記反詐騙 3 步驟:「保持冷靜」、「小心查證」、「立即報警或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尋求協助。(相關資訊詳內政 部 警 政 署 「 165 全 民 防 騙 」 網 站 公 告 資 訊 ( 網 址 https://165.npa.gov.tw/ )。

(五)為提升校園識詐宣導工作,本部已建置「教育部詐騙防制專區網站」(https://reurl.cc/Adx93Q),即時更新最新詐騙防制相關訊息,請各校加強宣導運用。

二、交通安全:

(一)根據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校安中心的統計顯示,校外交通意外事故為學生意外傷亡的主要原因。寒假期間學生因為參加活動、打工兼職等因素,增加使用交通工具的機率,因此特別提醒學生騎乘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自行車等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駕駛期間應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切勿酒後駕車、疲勞及危險駕駛,以策安全。

(二)請學校鼓勵年滿18歲學生踴躍參與交通部機車駕訓補助計畫,透過正規的機車教育訓練,建立正確騎乘觀念,減少交通意外事故,並善用「機車危險感知教育平臺」,提升防禦駕駛能力,養成安全駕駛習慣。

(三)為維護學生於寒假從事校外教學活動安全,請各校依據本部 112 年10 月 16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22805080A 號令修正「學校辦理校 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辦理,相關大客車資訊可至交通部公路局網站監理服務查詢;另落實交通安全教育,請學校連結交通部道安委員會「168 交通安全入口網站」下載交通安全相關注意事項,供學校師生參考運用,以確保乘車及交通安全。

(四)請運用交通部交通安全教育守則及本部編訂之「學校推動交通安全教育參考指引」加強宣導:

1.自行車、機車與微型電動二輪車安全:駕駛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時,應依規定配戴合格之安全帽,另為保護學生騎駕自行車之安全,可鼓勵學生於駕騎該車時,配戴自行車安全帽。前開無論駕駛任一交通載具,於行進間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保持輛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 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行駛時,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遵守行車秩序規範,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2.行人道路安全: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不任意 穿越車道、不滑手機過馬路、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穿著亮色及有反光的衣服、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預留充足的時間,勿與沒耐性的駕駛人搶道。

3.防範無照駕駛違規: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第1 款規定,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另未滿 18 歲的青少年無照駕駛時,除了應繳交罰鍰以外,青少年以及父母等法定代理人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提醒學生,在未合法考取駕照前應勿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無照駕駛不僅違規觸法,更甚者可能傷及他人與自己身體或生命。

三、工讀安全:

學生可參考勞動部「職場高手秘笈」,遵循三要準備、七不原則—「要確定、要存疑、要告知」、「不繳錢、不購買、不簽約、證件不離身、不非法工作、不飲用、不辦卡」,如果發生受騙或誤入求職陷阱,致勞動權益受損,可撥打當地勞工局電話,請求專人協助救濟權利;另雇主若於工讀報到索取個人證件用以填報資料,須注意是否註明該證件僅供投保、報稅或其他雙方約定用途之用。上開秘笈已置於勞動部官網( https://www.mol.gov.tw/ )業務專區/勞動關係/勞動教育專區可供運用。

四、活動安全:

學生於寒假期間往往會從事大量的休閒活動,依活動場地的不同,區分為室內活動及戶外活動:

(一)室內活動:

室內活動包含圖書館、電影院、百貨公司賣場、KTV、MTV、室內演唱會、室內團體活動等,從事該項活動時,首先應選擇安全無疑慮之場所並熟悉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學校應提醒學生熟悉相關消防(逃生)器材操作,如滅火器、緩降機等,並以保護自身安全為原則,方能確保學生從事室內活動時之安全。其次,應告誡同學避免涉足不正當場所,以免產生人身安全問題。

(二)戶外活動:

寒假期間從事登山或山野教育活動,皆應審慎作風險評估與安全管理,有充分準備再出發:

1.登山者應充分鍛鍊體能,行進間須注意調節呼吸及步伐節奏,確實掌控速度及讀圖定位;活動有專業人力能因應緊急事故的風險評估與危機處置,並熟悉急救與相關醫護藥品等處置方式。

2.登山前應充分瞭解登山的潛在風險,擬定詳實的登山計畫書,選擇合適的山域,投保相關保險、查詢天氣、地形、路線路況、鄰近救援與醫護資訊等,請攜帶適合的登山衣著、糧食、飲水、背包、鞋子、手杖及通訊設備等相關裝備,另請注意登山路線有無入山、入園申請之相關規定,登山途中應注意山域或設施相關警告及標示。

從事水域活動例如在游泳池、開放水域游泳或戲水,應注意「防溺10招」及正確救人之「救溺5步」:

1.防溺10招(五不五要):不長時、不疲累、不跳水、不落單、不嬉鬧、要合法、要暖身、要注意、要冷靜、要小心。

2.救溺5步: 叫叫伸拋划、救溺先自保。

(1)叫:大聲呼救。

(2)叫:呼叫119、118、110、112。

(3)伸:利用延伸物(竹竿、樹枝等)。

(4)拋:拋送漂浮物(球、繩、瓶等)。

(5)划: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船、救生圈、浮木、救生浮標等)。

另有關登山及水域活動安全應行注意事項,請各校依本部 109年 8月25日臺教學(五)字第1090124278號函辦理。寒假期間學校辦理2天1 夜以上之戶外活動,應通報學校相關業管單位,並協助至本部「校安中心網頁」,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俾利學校掌握學生戶外活動安全,以即時因應緊急狀況。

(三)系科宿營及營隊活動:

1.請各級學校於辦理系科宿營或營隊等相關活動時,應以教育目的為優先考量,活動場地及活動設計應注意安全性,並請學校善盡輔導責任,引導學生正向發展。

2.請各校應依本部109年10月12日修正發布之「大專校院處理學生辦理活動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是性霸凌事件注意事項」辦理,視活動期程安排行前講習,活動手冊並應列明發生性別事件時學校之申訴電話或緊急聯繫方式,且應於活動手冊貼錄禁止性騷擾之標示,事前預防學生參與此類活動發生疑似校園性別事件,並定期提報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列管追蹤辦理情形,且相關活動應維護學生學習權、受教權、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及人身安全,避免性別偏見或性別歧視,俾增進學生之健全人格發展,共同營造友善校園。

3.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請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提醒學生及家長,於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時,應注意契約締結內容,包括業者應負義務、履約責任、學生契約責任及安全與適法等相關事項,以維護學生權益。有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訂定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注意事項和相關定型化契約範本可至「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事務資訊暨活動網站」學生活動專區,搜尋相關資訊。

五、藥物濫用防制:

(一)市面上新興毒品的種類不斷推陳出新,並透過各種不同的包裝避人耳目易降低施用者對於毒品的警戒性,且多為混合性毒品,請提醒家長及學生加強警戒,避免誤食並危害健康。

(二)新興毒品可能透過通訊軟體販賣、利用短影音 APP 附加 QR 碼提供貨品, 請提醒家長留意學生,對於各式通訊軟體上奇怪的暗語及販售高於平常市價金額的物品都要提高警覺,避免學生涉入網路販毒;另注意大麻與「墨西哥鼠尾草」(Salvia divinorum)在臺灣分別列為第二、三級毒品,千萬不要購買、使用,以免涉法(相關資訊請參考本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站 https://enc.moe.edu.tw/ )。

(三)為避免學生因對毒品危害及濫用藥物認知不足而好奇誤用,請各級學校提醒家長關心學生校內外交友及學習狀況,寒假期間應保持正常及規律生活作息,不依賴藥物提神,非醫師處方藥物不要輕易使用,拒絕成癮物質;另提醒學生不隨意接受陌生人的物品及飲料或協助物品托帶工作,打工族也應注意出國帶貨、應徵外送員應提高警覺,避免成為販(運)毒工具,守法自律、做正確的選擇才能隔絕受同儕及校外人士引誘。

(四)倘學生不幸誤觸毒品,請提醒家長與學校師長聯繫尋求協助,瞭解青年學子使用毒品的情境及原因,對症下藥根除這些問題,共同輔導並提供適性、多元學習方案,避免學生中輟或休、轉、退學離校,以協助走出對毒品的依賴性。相關求助諮詢專線為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諮詢專線:412-8185)或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

(五)為防杜藥頭危害校園安全,請學校師長多加留意關心學生情況,另可提供情資協助檢警循線查緝,打擊校園及社區藥物濫用情形,以營造「健康校園」。

六、校園及人身安全:

(一)各級學校應全面強化校園門禁安全管制、校園巡邏措施及監視(錄)器材及緊急求救鈴設備設置、於廁所及相關場/館張貼禁止性騷擾之標示(含申訴電話),各校警衛巡查校園時,監視系統及門禁管制應責由專人監看或建立管理措,以免發生安全間隙。學校應與轄區警政單位定期保持聯繫,強化落實校園周邊安全巡邏,並依學校與警察單位簽署之「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建立預警與社區聯防機制,有效即時應處突發事件。疫情各級警戒狀況下,學校防疫作為規劃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工作指引事項辦理,並提醒師生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減少或律定樓層出入口動線,便於加強管控人員出入,提醒學生如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二)請學校多利用相關線上課程、家長聯繫函及學校網頁公告等作法,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教育;基於防疫考量,入校時仍應配合學校進行相關防疫措施及手部衛生。落實門禁管制及依作息時段(含上、放學時段)於校園及周邊實施巡邏,對於可疑人、事、物應提高警覺,儘速通報協處,預防校園危安事件發生,並提醒學生寒假期間配合學校作息,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避免單獨至校園偏僻的死角,確保自身安全。學生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園,或由家人陪同,絕不單獨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三)學生若於校內外遭遇校內人員、陌生人或發現可疑人物跟蹤尾隨,得立即撥打報案電話(110)、通知師長或快速跑至人潮較多地方或最近便利商店,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尋求協助。請各級學校提醒校外賃居學生尤須注意門戶安全及可疑份子,並配合防疫指引事項,避免不必要外出;另行經偏僻昏暗巷道時,應小心不明人士跟蹤尾隨,並隨身攜帶個人自保物品如哨子等,以備不時之需。

七、居住安全:

(一)居家防火、用電安全:

為降低居家意外事故發生,學校應積極提醒學生注意居家防火、用電安全之重要性,利用火災案例教導學生。如遇火災發生時,應保持冷靜鎮定,立即通知周圍人員,並且撥打 119 報案,報案時應告知火災正確地址、人員所在樓層位置,以及有無人員受困。受困火場,切勿慌張,以及切勿躲在衣廚、浴廁裡或床鋪下等不易發現場所。各級學校應告誡學生點火器具並非玩具,不可把玩,並使學生了解玩火恐引起火災及傷亡。並應提醒家長有關打火機及點火槍等點火器具之放置場所,應予上鎖,並請家長充分配合告知學童家中的避難逃生路線及逃生避難原則,以及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及早偵知火災、及早逃生避難,以建立危機意識並維護學子居家安全,有關防火常識可參考相關網站如下:

1.有關居家防火安全請至內政部消防署網站( 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 ),參考並請多加利用「居家消防安全診斷表」及「電器火災消防安全診斷表」。

2.另居家用電安全,請至台灣電力公司(電力生活館)網站( https://www.taipower.com.tw/tc/index.aspx ),參考清潔保養篇、用電安全篇及居家生活篇等用電安全文宣知識。

(二)賃居安全:

1.使用瓦斯熱水器沐浴及瓦斯爐煮食時,要注意室內空氣流通,使用時 切忌將門窗緊閉,易導致因瓦斯燃燒不完全,而肇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有頭昏、噁心、嗜睡等身體不適情況發生,應立即打開通往室外的窗戶通風,若身體嚴重不適時,請先前往通風良好的室外環境,再打 119 電話或與親友(學校)求助,以維護學生自身安全。外出及就寢前亦必須檢查用電及瓦斯是否已關閉,以確保安全。

2.學校主動關心校外租屋學生,並藉由訪視賃居,特別提醒天冷學生使用電器、瓦斯熱水器等使用安全事項並安裝住警器,以避免意外事件發 生 此 外 , 參 考 內 政 部 消 防 署 網 站( 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 )有關「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居家安全診斷表」,並運用寄發家長聯繫函,使學生了解自我檢查方法,以落實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作為。

3.有關用電安全、火災求生避難、地震保命指南、颱風準備工作。請至 教育部防災教育資訊網(https://disaster.moe.edu.tw)教學資源下載防災島探險隊海報。

八、宣導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

寒假期間學生閒暇的時間變長,加上行動上網的普及,各式上網載具亦提供了種類多元的應用程式與遊戲下載,因此更容易使得學生沉迷於網路世界或遊戲,近年來由於過度沉迷於玩手機遊戲所引發的病症也逐漸增多,特別是對肩頸、手腕與眼睛的傷害,請學校於家長聯繫函加強宣導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並提醒家長應注意孩子安全上網、網路使用行為及時間管理等問題,避免過度依賴 3C 產品,以培養孩子正確使用網路的態度、技能和習慣,養成健康上網好習慣。

九、網路賭博防制:

學校應提醒老師及家長共同主動關心學生校內、外的言行,並加強對學生的關懷與輔導,如發現學生有異常情事,即積極介入處置與輔導,避免因網路誘惑而落入陷阱或衍生其他偏差行為;若發現學生涉及網路賭博情事,應通知學校依據本部校安通報作業要點即時通報與介入輔導,並由學校截取畫面及網址,提供教育主管機關通知警政單位查處,或向「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提出反應,以防止學生接觸有害身心之網路內容,共同保護莘莘學子,營造純淨的學習環境。

十、犯罪預防:

(一)請學校提醒同學切勿從事違法活動:

如飆車、竊盜、販賣違法光碟軟體、參加犯罪組織活動或從事性交易(援交)等。另近年來逐漸增多的電腦網路違法事件如:非法散布謠言影響公共安寧、違法上傳不當影片、入侵他人網站竊取或篡改資料等,請各級學校加強學生網路使用認知素養並尊重個人隱私權益,以免誤蹈法網。

(二)加強寒假期間推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宣導:

因近期兒少遭網路性剝削案件頻傳,網路已融入大眾生活文化,且行動載具的功能及處處都是無線網路的環境情況下,更需注意兒童及少年使用行動載具的情況;學校、家長應建立與兒童及少年間的信任,以幫助角色協助兒童及少年建立良好健康上網觀念。另為維護兒童及少年假期安全,請學校利用各集會時間,加強宣導網路性剝削防制及「黃牛亂象衍生之網路兒少性暴力」相關議題,寒假期間避免兒童及少年無知,於網路遭有心人士誘惑而涉性剝削等情形,如遭遇私密照被散布時,可向「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https://i.win.org.tw/ ,02-2577-5118) 」 或 「 台 灣 展 翅 協 會 網 路 檢 舉 熱 線 ( http://www.web547.org.tw/web5472010/ )」舉報協助移除影像,同時通報警 方與社政單位,以強化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及網路安全使用概念。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兒童及少年健全發展,有效降低憾事發生機率,以確保兒少權益及保障兒少安全無虞。並應加強宣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及刑法相關規定,提醒學生不拍攝、不分享、不轉傳、不持有同學或他人裸照/私密照,以避免觸犯刑責;如遇兒少性剝削事件之求助資源,包括撥打 110/113、台灣展翅協會 web885 網路諮詢熱線、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及學校學務/輔導處室。

(三)遊戲用槍防制:

近年來市面上遊戲用槍購得容易,若未注意安全及正確使用方式易造成傷害,基於學生安全維護及減少因使用遊戲用槍不當造成傷害,請學校多加運用集會、學生家長聯繫函、校務會議、親師座談等各種管道及方式實施遊戲用槍安全宣導及融入教學,並加強對學童及家長宣導,勿任意把玩或購買非適用年齡之遊戲用槍商品,減少危害安全事件發生。

十一、校園傳染疾病及師生健康:

(一)宣導傳染病防治措施

1.COVID-19、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秋冬時節正值 COVID-19、流感,以及肺炎鏈球菌、黴漿菌等疾病之流行期,請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勤洗手,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出入人潮擁擠且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時,建議配戴口罩。

2.腸胃炎等腸道傳染病:在外用餐應注意個人及環境衛生,用肥皂或洗手乳洗手,不生飲、不生食,與他人共食時應使用公筷母匙。

3.流行性結膜炎:外出戲水需注意雙手清潔,選擇乾淨戲水場所,並避免以手揉眼、共用毛巾。

(二)避免食品中毒事件

1.選擇廠商:校園活動若有訂餐需求,請選擇經評鑑衛生優良之廠商,若訂餐量大,可分流訂購,以確保供餐品質。

2.注意保存時間與環境:可請廠商於接近用餐時間送達,並儘速於 2 小時內食用完畢;若未馬上食用,應予以適當保溫,應避免長時間置於細菌快速繁殖之危險溫度帶(7℃-60℃),且不置於地面、病媒出沒或髒污等地方。

3.用餐後若有身體不適,請盡速就醫,並通知學校。

十二、自殺防治:

(一)寒假前再次宣導正確求助觀念與求助流程,使學生瞭解可獲得協助之資源,以透過主動求助過程獲得解決問題;持續追蹤自我傷害高危險學生,並適時提供協助,以積極促進與維護學生身心健康。

(二)學生住宿、賃居管理單位,針對未返家賃居生、開學未返校之學生建立關懷機制,以儘早提供協助,避免憾事發生。

(三)提醒家長提高敏感度(可鼓勵家長參閱本部製作「該怎麼預防青少年自殺-家長篇」( https://reurl.cc/7k3opy ),視需要可聯繫學校協助轉介,或適時向當地衛生局或自殺防治中心尋求協助,或可運用衛生福利部安心專線1925或1995,24小時免費諮詢服務。

十三、學生發生意外事件之通報與聯繫管道:

(一)持續關懷學生並落實通報:

請學校假期期間對於學生關懷不間斷,持續注意學校學生有無受 虐、性侵害、未獲妥善照顧(脆弱家庭)、家庭暴力等事件發生,並利用各種機會(如學校辦理營隊、返校日等時機)提醒同學各種預防觀念以加強宣導,使學生能夠學會自我保護,建立應有的危機意識;學校人員若透過臉書、班級群組等知悉有上開情形,亦應立即辦理通報。

(二)各級學校於放寒假前應請導師於班級進行寒期安全宣導,提供學校校園安全聯繫電話專線,以利學生於寒假期間發生各類意外事件撥打求助。

各級學校於獲知學生發生意外事件時,應立即至社會安全網-關懷 e 起來網站通報( https://ecare.mohw.gov.tw/ ),至遲不得逾 24 小時。學校及幼兒園並應同步依本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遇緊急重大事件或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必須於 2 小時內透過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系統實施通報,惟情況緊迫或須協助事件應先行以電話通報,本部校安中心或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 24 小時輪勤,本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4)37061349,傳真:(04)23302764。

其他參考資料:

本校校安中心 (037)99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