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修正「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第1條、第12條

轉知教育部修正「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第1條、第12條,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