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生獎懲規定」

依據: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一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獎懲規定注意事項」及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實施要點。


公告事項:

一、本規定於112年8月29日經本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期初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二、附「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生獎懲規定」1份。

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生獎懲規定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