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1學期綜職科暨資源班期初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會議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辦理。
二、會議規劃如下:
(一)時間:112年8月28日(星期一)中午12時00分始。
(二)地點:本校蠶絲教育館三樓會議室。
(三)對象: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參與人員,請留意會議通知。
(四)主持人:劉校長于菱。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 9 條
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與相關教師,並應邀請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參與;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參與,學生家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