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各級學校112年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資料案。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19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3206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暑假期間安全,請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另提醒教師多加關懷、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三、暑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請先行以電話通報本校校安中心(037)99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