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

計畫如附件。與本校同學相關部分重點摘錄如下:

112年7月1日以後取得重點產業相關職類技術士證:
(一)甲級:新臺幣二萬元。
(二)乙級:新臺幣一萬元。
(三)丙級或單一級:新臺幣五千元。
證照獎勵金每人最多發給三次,同一級別以發給一次為限。
本校符合之職類: 工業電子、數位電子、車床、銑床、機械加工、電腦輔助機械設計製圖、電腦硬體裝修、園藝、網頁設計、網路架設。
青年申請證照獎勵金,應自技術士證所載製發日期起九十日內,檢附下列文件,向 技檢中心 提出:
(一)申請書(附件二)。
(二)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三)其他經發展署規定之文件。(戶籍謄本、證照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