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高三畢業班於5/31前將冷氣儲值卡及遙控器繳回總務處

一、依據本校冷氣設備管理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二、煩請畢業班導師通知學生於5/31前將冷氣儲值卡及遙控器繳回總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