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在校生專案檢定特定對象(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辦理退費

一、 有關特定對象補助—「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的證明文件,一定要112年度、正本(除臺北市低收入戶卡/中低收入戶卡可接受影本外,其餘皆要是正本)。
二、 核准日期是否在報名期間(112/1/3~1/10)。
例如工業類報名時間為1/3~1/10,但社會局的核准日期2/1,就無法辦理退費。
三、檢附資料:
(1) 特定對象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補助申請書(附件3到就業組索取)。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實貼於申請書。
(3)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須列冊在內)浮貼於申請書。
(4) 郵政(或其他金融機構)存簿影本(一定要是本人,不可為家人的存簿)釘在申請書上,請確認影本清晰,以免帳號不清晰導致無法匯款或匯款錯誤。
(6) 申請書上面的聯絡電話一定要清楚、盡量留白天上班時間能聯絡到人的電話,避免有事須連絡找不到人!(可以受理個別退費,不一定要團體處理)。
(7) 申請書的報名日期,請載明112年1月7日。
(8) 申請書「申請補助項目」請確認與繳費金額;若同職類、級別已有補助紀錄,則已補助項目無法辦理。

1. 請用手機填寫表單 https://forms.gle/ydWmqXHL6Jqg7eTH7
2. 請到就業組索取表格,並於3月21日前將資料備妥交到就業組,辦理團體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