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published:2023-03-06Post author:thvsmlc063Post category:04.研習公告 / 人事室「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業經考試院、行政院112年2月16日令修正發布,請查照。1120001579_5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有關申請111-2學期本校「校外學習成就或教育訓練學分抵免」相關措施,敬請有意申請者,留意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2/4/21星期五放學止),詳如說明。下一篇文章國立屏東大學國際事務處訂於112年3月24日(星期五)至3月27日(星期一)於新富町文化市場巷仔內教室辦理「110-111年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畫靜態成果展」一案,活動資訊詳如附件,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