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1. 為鼓勵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大專及中小學生。
  2. 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已立案私立學校與本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本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並具備中
    華民國國籍之111學年度在學學生(含各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3. 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4. 請有意報名者於11/30(三)前洽訓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