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農工111年度經費結束報支注意事項(12/9前請購)

-主計室提醒您:大湖農工111年度經費結束報支注意事項

一、111會計年度將屆終了,為依規定完成本校校務基金決算工作,請依下列說明積極辦理採購及預借報銷(轉正)結案,如未依期限辦理或延宕辦理致無法報銷者請自行負責。詳細說明如下:

  (一)本年度各項經費除資本門(設備費)外,請於12月9日前上網請購並送達總務處且於12月14日前完成請購程序(經校長核章),業務單位經費執行完成後,請即刻辦理付款程序,各項經費報銷案件請於12月16日前送主計室辦理報銷,並務必於12月28日前完成付款作業。

  (二)礙於有時間等因素限定之例外情形案件,倘無法依前揭期限完成經費請購者,仍應於12月28日完成付款,如出差日期事實發生於12月14日以後、12月份鐘點費、水電瓦斯費、公勞健保費等,另除需臨時緊急採購等特殊性案件外,一律停止請購。

  (三)111年度借支經費案件,應於111年12月23日前向主計室辦理報銷轉正手續或將款項繳還。

  (四)餘各項工程及設備款(資本門)請於12月28日前完成付款程序,除取得上級補助機關同意展延案件外,皆不得辦理保留請務必積極辦理。

  (五)另再次重申,為如期編製完成111年決算,本室將於112年元月3日辦理經費關帳等會計處理程序,倘屬111年度經費請務必於111年元月3日前親送主計室辦理報銷完成,逾期不候(囿於112年農曆春節連假於112年元月20日至元月29日較往年提早)。

二、各處室應自行上網查詢追蹤經費購案(含補助及委辦)進度,具時效急迫性案件必要時請專人全程送件,俾加速結案。

三、各項補助、委辦計畫應依其計畫期限執行;本校自籌收入除學生實習產品收入、資源回收收入、代辦費、課業輔導費、實習實驗費外,其他餘額依規定一律列當年度結餘,不轉為新年度支用;其中課輔費、電腦實習實驗費等配合學期結束使用至次年1月31日止停止支用。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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