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原住民證照獎勵金申請公告

111年原住民證照獎勵金,即日起至實習處領取申請表並於10月31日(一)前繳交申請表及所需證件。
申請資格:原住民同學通過檢定且未曾向縣市政府原民局申請獎勵金者。(丙級$5000元、乙級$10000元、甲級$20000元,每級一生只限申請一次,已申請過的級別請勿重複提出)
申請期間:技術士證生效日起一年內(取得證照超過一年就不能申請)。
申請辦法:
1、就業組代辦:請備齊相關文件(證照正、反面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以內戶籍謄本正本,申請人之金融機構存摺正面影本,私章)到就業組填申請表。
2、本組代辦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截止,逾期請自行直接向戶籍所在縣市府原民處申請檢定獎勵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