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辦理交通部公路總局「推動機車駕訓制度」補助計畫調查案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9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18346號函辦理。

二、公路總局自108年起開始推動機車駕訓補助,期間委託交通大學辦理研究分析駕訓之成效,研究顯示經駕訓者,可降低違規、肇事風險,顯示機車駕訓訓確有成效。爰111年擴大辦理機車駕訓補助案,補助至機車駕訓班完成訓練並取得駕照者金額每名新臺幣1,300元名額20,000名期間自110年12月1日至111年11月30日止只要符合報考駕照資格者皆可申請

三、駕訓班機車訓練課程時數為學科6小時術科10小時收費標準為2,800至3,700元

四、為增進學生族群騎乘安全,111年度配合教育部,調查高中職、大專院校有意願參加機車駕訓之學生,並由公路監理機關媒合適當駕訓班受訓,以便利學生族群參訓,增加誘因。

五、本次調查參加培訓係自111年9月至112年3月期間有參加培訓考照需求且年滿18歲之學生均可報名後續協請公路總局進行媒合及辦理培訓考照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