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為加強宣導海外高薪打工詐騙事件防治案。

一、依苗栗縣警察局111年8月8日苗警刑字第1110036342號函及教育部111年8月15日臺教學(五)字第1112804688號函辦理。

二、近期東南亞國家(如柬埔寨等)犯罪集團主打以簡單的工作、不需要經驗、包吃包住、待遇優渥等誘因詐騙我國青年赴當地短期打工,入境後限制其人身自由、侵害人權等行徑,加以當地環境複雜、公權力執法不彰或位處邊境等因素,大幅影響救援難度。

三、請各校透過多元管道(如友善校園週等)及學生自治組織等加強宣導前揭海外高薪打工詐騙事件防治,避免受騙上當。如得知學生發生類此事件,請務必進行校安通報。

轉知教育部為加強宣導海外高薪打工詐騙事件防治案
轉知教育部為加強宣導海外高薪打工詐騙事件防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