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實施要點」,如附件。

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7日
發文字號:湖農工學字第1110005275號

主旨:修正「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實施
   要點」,如附件。
依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公告事項:
 一、本要點於111年6月30日經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校務會
   議修正通過,並自111學年度開始實施。
 二、附「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實施要
   點」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