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苗栗縣青年國際競賽與技術士證照補助方案」

一、旨揭方案內容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及標準:
1、國際競賽獲獎者:為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18歲至35歲非就學之青年,其開發新創、創業或經營之產品、商品、品牌、服務等,當年度參與其專業領域之國際競賽獲獎者,受邀赴國外參加頒獎典禮或參展等國際活動,核發補助赴國外參加頒獎典禮之機票費(補助經濟艙往返機票費)及因獲獎而受邀國際參展所需相關費用(如:報名費、場地租金、佈置費、作品運輸費及展品保險費等為限,或其他有關經費項目),經本府評審酌予補助,其補助金額以新臺幣壹萬元(含稅)為上限。
2、取得技術士證照者:設籍於本縣及就讀本縣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年齡15歲至35歲,年齡計算以申請日為基準),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甲、乙級技術士證照,全額補助報名費用,各職類級別參照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頒布之「技術士技能檢定職類級別一覽表」。如乙級證照經合併認定比照甲級資格者,不得重複申請乙級證照補助金,且每人同一職類同一級別以補助一次為限。
3、各項補助金應依規定辦理所得扣繳。

二、申請方式:
1、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11年12月10日止。
2、申請人於技術士證照生效日、國際競賽獲獎日或參展活動結束之日於受理期間內檢附申請文件並黏貼信封封面,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他人送達本府收發室(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本方案受理申請截止日期為111年12月10日止,核定名額及獎勵額度均依本府受理先後順序為之,惟如當年度經費用罄,將提前停止受理案件。
四、相關資訊請至本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網站(https://www.miaoli.gov.tw/labor_youth/)查詢及表件下載,或洽本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青年發展科李小姐(037-559378)。
五、檢附相關申請文件:本補助方案、申請書、領據及切結書、匯款同意書、信封封面等各1份。

符合資格之同學請到就業組索取申辦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