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本校「學生校外學習成就或教育訓練之學分及成績抵免實施要點」,如附件。

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湖農工實字第1110002853號

主旨:修正「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生校外學習成就或教育
   訓練之學分及成績抵免實施要點」,如附件。
依據:教育部頒布「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校外學習成就或教育訓練之
   學分及成績採計要點」。
公告事項:
 一、本要點於111年4月12日經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行政
   會報修正通過。
 二、附「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生校外學習成就或教育訓
   練之學分及成績抵免實施要點」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