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拍賣】111年度第1次變賣報廢物品投標案

案號:111-DAHU-01A (第1次公告)

變賣標的名稱:國立大湖農工111年度第1次變賣報廢物品投標案

一、法令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

二、投標資格摘要:具標的物相關營利事業登記廠商、法人或自然人

三、招標文件:如附件

四、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參加投標者將本須知第十條之證明文件、標售投標單及授權書填妥後密封裝入 自備註明案號及標的名稱之標封內,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竹高屋68號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總務處收。

五、截止投標期限:111年3月1日上午9時30分前送達本校,逾期不予受理。

六、開標日期:111年3月1日上午10時00分

七、開標地點:本校綜合大樓一樓開標室

八、決標原則:本採購訂有底價新臺幣參萬陸仟元整,以高於底價之最高標價者為得標人,次高標價者為次得標人。

九、保證金金額3600元整,得標人放棄得標者,其保證金沒收。

十、繳驗證件:參加投標廠商應將下列文件裝入自備標封內連同標單投寄,未依前述規定辦理者,不生投標效力,視為無效標。

1.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自然人檢附身分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書(自然人則免)

十一、繳款辦法:於決標後7日內繳清價款,所繳保證金應抵繳價款。

十二、交貨期限、方式及罰則:111年3月8日前備妥貨運工具完成點交運離拍賣物,其相關搬運等費用應自理,如逾履約期限尚未運離拍賣物視同棄權,本筆交易取消,本校得另洽次高標價者,得標人不得異議。

十三、變賣標的所在地:現場勘查。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竹高屋68號。

十四、現場查看貨品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1時30分,請事先來電告知電話037-992216轉104,聯絡人黃小姐。

十五、其他:

1. 本案出售明細清冊僅供參考,以現場現貨為準,不附帶其他任何條件。

2. 本案不另訂契約,本須知為契約條款之一,其效力視同契約。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照本須知辦理。

十六、本件拍賣原則依本校拍賣公告事項辦理,不受採購法規範,惟仍公告於行政院公共工程網站登錄招標資訊,邀請意者參與投標。

十七、如有未盡事宜,依據財政部訂定「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