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電腦使用規範

1.各班級教室內資訊設備(包括電腦、投影機、布幕、網路、擴音設備、音訊整合設備、數位講桌)僅供任課教師教學用途使用,

2.請各位同學勿擅自使用教室內各項資訊設備,違反者將依校規處理。

教室設備修繕原則

1.教學及教室設備若有維修需求班級,請至行政大樓4F設備組填寫修繕登記簿。

2.教學與教室設備在樽節經費原則下若能自行修復均由設備組幹事處理,若無法處理又非急迫性大都會集中於星期二請專業廠商進行修復。

3.如冷氣、吊扇、電燈及相關電器類設備故障請至總務處登記修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