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針對近期疑有菸品業者向青少年廣告行銷指定菸品(加熱菸)請加強宣導與菸害防制工作

說明:一、依教育部113年3月25日臺教綜(五)字第1132100321號函辦理。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國健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