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次代理教師甄選剩餘缺額:8 名。美術科1、機械科2、電機科2、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組1、輔導科1、輔導科(留停缺1)
二、第1款條件:須持有所報考科別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含 92 年 8 月 1 日前已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非現職教師,未脫離教學工作連續達 10 年以上);或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實施後,持有符合教育部「中等學校任教科別教師證書對照表」對應甄選科別之「學科、領域、群科、專長」合格教師證書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第2款條件: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款條件: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報名時間: 115 年 8 月 11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至 11 時。
四、相關資料請詳閱本校「115 學年度第 2 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