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published:2026-07-30Post author:thvsmlc079Post category:04.研習公告 / 人事室 / 實習處 / 教務處 / 教學組 / 教師會教育部修正「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3款第3目規定解釋令1份。依115年6月30日修正生效之「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條修正說明,有關該條第3款第3目之外國教師,其可得協助教學之領域或科目,另由本部以解釋令方式訂定之。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3款第3目規定解釋令下載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3款第3目規定解釋令1份下載 Post Views: 10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5年高級中等學校補強課程模組徵選下一篇文章請貴校惠予薦派教師參與「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文認證培訓實施計畫─第二十二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詳如說明,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