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導師聘任要點」

依據:教育部101年9月5日部授教中(二)字第1010516111號函「高
   級中等學校訂定教師擔任導師辦法及聘任導師注意事項」。
公告事項:
 一、本要點於113年5月7日經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臨時校務會
   議修正通過,並自113學年度開始實施。
 二、附「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導師聘任要點」1份。

公告

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