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 期末考科目表 公告&注意事項(含本土語監考分配表)

1.空白為自修。

2.請各位老師隨班監考及看自修。

3.請在6/12(五)下班前繳交試卷給教學組。

4.若未能於期限前繳交試卷,請自行印製並將原稿交教學組存檔。

5.試卷請各出題老師自行檢查配分、題號,清楚標明頁碼,勿將答案留於試題卷上,試卷邊界請適度留白,以免造成漏印情況。

6.考試時30分鐘方得交卷,當節課未結束不得離開教室。

7.依據113-2教務會議討論決議, 06/30當日第三節為打掃時間,由任課教師隨班,第四節結業式由導師隨班。

8.本次高一英文考試含聽力測驗(綜一仁 水電一 機一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