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 第2次段考科目表 公告&注意事項(含本土語監考分配表)

1.空白為自修。

2.請各位老師隨班監考及看自修。

3.請在05/04星期一下班前繳交試卷給教學組。

4.若未能於期限前繳交試卷,請自行印製並將原稿交教學組存檔。

5.試卷請各出題老師自行檢查配分、題號,清楚標明頁碼,勿將答案留於試題卷上,試卷邊界請適度留白,以免造成漏印情況。

6.考試時30分鐘方得交卷,當節課未結束不得離開教室。

7.附件二為第二次段考本土與監考分配表。

科目變動:
機一仁 機一義 新增 物理
水電二 新增 自來水配管實習 與 職涯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