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成績計算公告>>

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25條第1項前段:「學生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全學期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以零分計算。」

高三成績結算如下:

1、第1次結算:115年5月8日(五),本階段缺曠資料會影響高三下提供推甄時使用之第6學期成績。

 2、第2次結算:115年5月29日(五),本階段缺曠資料會影響畢業學分計算,如因缺曠或事假過多導致學分不足,將無法領取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