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新竹市114學年第2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訊息,請符合資格同學踴躍報名。

一、依據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及審查原則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者得提出申請。

三、請於3月25日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