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published:2025-04-24Post author:thvsmlc061Post category:04.研習公告 / 教務處 / 教學組轉知「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部分規定,自114年4月21日修正發布。一、依教育部14年4月21日臺教社(三)字第1142400921B號函辦理。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臺北市立交響樂團辦理「第15屆明日之星甄選」活動,請踴躍報名參加下一篇文章113學年度下學期作業抽查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