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第3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 3月27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42600664A號令修正發布。

一、依教育部114年3月27日臺教師(二)字第1142600664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