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published:2025-03-25Post author:文書組Post category:04.研習公告 / 主計室 / 校務章則修正「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標準及補充規定」依據:行政院113年05月16日院授主預字第1130101358號函修正「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公告事項: 一、本補充規定於114年03月25日經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 行政會報修正通過。 二、附「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標準及補 充規定」1份。 三、本標準及補充規定修正部分生效後,出差期間跨越 新、舊 規定者,其於舊規定出差期間適用舊規定、於新規定出差期 間適用新規定。公告補充規定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3學年度第2學期高三重補修(自學輔導)開課囉!下一篇文章轉知教育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教育部114年度中小 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課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