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
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雜費及其他就學相關費用
☆特殊身分請於114/2/17前提出申請☆
若有新增或變更特殊身分請務必告知註冊組
☆113-2身障查調114/1/20截止 ☆
114/1/20後申請身障減免請自行至國稅局申請112年度家戶所得
(如身障學生、身障子女、低收、中低收、原住民、特殊境遇等身分)
有原住民身分,低收入戶請繳交學生本人郵局存簿影本
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學生請注意,請繳交政府機關開立的有效日期證明文件。
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 Data) 平臺操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