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原住民證照獎勵金,即日起至10月31日(四)前備妥所需文件至實習處就業組填申請表。
申請資格:原住民同學通過檢定且未曾向縣市政府原民局申請獎勵金者。(丙級$6,000元、乙級$12,000元、甲級$60,000元,每級一生只限申請一次,已申請過的級別請勿重複提出)
申請期間:技術士證生效日起一年內(取得證照超過一年就不能申請)。
申請辦法:
1、就業組代辦:請備齊相關文件到就業組填申請表。
- 證照正、反面影本,
- 申請人之金融機構存摺正面影本,私章)
- 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以內戶籍謄本正本
2、本組代辦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截止,逾期請自行直接向戶籍所在縣市府原民處申請檢定獎勵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