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published:2024-09-03Post author:thvsmlc071Post category:04.研習公告 / 人事室函轉教育部書函,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 (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並自113年8月26日生效,請查照。1130007276下載1130007276_1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檢送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以下稱本中心)113學年度第1學期「薪傳.傳心」教師主題團體實施計畫,請查照。下一篇文章轉知教育部體育署委請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辦理「113年度山野教育推廣實施計畫」之教師研習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