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published:2024-08-30Post author:thvsmlc071Post category:04.研習公告 / 人事室 / 教師會 / 總務處113年度中秋節將屆,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 相關規定,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請查照。1130007187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3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案件下一篇文章函轉農業部為避免因環境衛生(非農地)違規使用除草劑傷害野生動物情形,請學校落實非屬農業部核准登記之使用範圍,不得使用除草劑之規定,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