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published:2024-07-15Post author:文書組Post category:校務章則廢止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依據:依據教育部及學前教育署113年2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023574號函辦理。公告事項: 一、本要點於113年6月28日經本校112學年度期末校務會議討論 廢止。 二、附「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1份。公告辦法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修正「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導師聘任要點」下一篇文章訂定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