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published:2024-06-26Post author:陳志翔Post category:學務處 / 訓育組苗栗縣政府修正「苗栗縣政府辦理學藝績優個人及團隊縣長接見原則」第一點、第五點及附表,名稱配合修正為「苗栗縣政府辦理各級學校學藝績優個人及團隊縣長接見原則」,並自發布日施行詳如附件苗栗縣政府 函下載縣長接見原則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2學年度第二學期結業典禮日程表下一篇文章國立故宮博物院「給寶藏獵人的成年禮─故宮北院X臺灣股票博物館高中生探索之旅」活動訊息,歡迎踴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