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published:2023-06-28Post author:thvsmlc042Post category:04.研習公告 / 庶務組 / 總務處:::請高一、高二將班級冷氣儲值IC卡及遙控器繳回總務處一、依據本校冷氣設備管理實施要點規定辦理。二、繳回時間:6月30日(星期五)前,請務必於離校前繳回。 三、請高一、高二各班冷氣管理員或其它代表人,至總務處繳回冷氣儲值IC卡及遙控器;繳回時,登記各班卡號及使用餘額,下一學期各班延用所登記之冷氣儲值IC卡號及餘額。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AI生成圖像與文字創意工作坊」下一篇文章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南投院區)112年8月開辦自由報名班別案,請查照並鼓勵同仁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