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published:2022-11-16Post author:thvsmlc061Post category:04.研習公告 / 庶務組 / 機械科 / 總務處 / 體育組轉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重申使用遙控無人機執行公務應確實依據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等規定辦理。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1月15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110150148號函(附件1)辦理。二、教育部體育署原函、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原函詳如附件2、附件3。附件1下載附件2下載附件3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111學年度SDGs工作坊第2場:永續發展與環境權」下一篇文章輔英科技大學第112年度推廣教育中心寒假營隊【從零開始的程式冒險—進擊的Python基礎語法篇(三日營)】招生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