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計畫3/1~3/31開放申請(點我填報)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3/10~4/9開放申請(點我填報/查詢)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3/10~4/9開放申請(點我填報/查詢)

主辦單位:教育部

Emblem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Republic of China

承辦單位: 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地址: 36444 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竹高屋68號

電話: 037-992216#711

傳真: 037-990719

學產基金專案辦公室公務信箱(EMAIL): shiboyuan@mail.edu.tw

施博元 O956-271597

 


高關懷專區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 點此線上填報
申請期間:第一梯次9/10~10/9 ; 第二梯次3/10~4/9

最新消息

有關111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案,相關事項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二、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        

1.全年度執行之案件,期程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11月30日者,應依年度計畫於110年9月10日至110年10月9日前提出申請。        

2.下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1年7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11年3月10日至4月9日前提出申請(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畫)。        

3.欲申辦之民間單位請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登錄,並將書面資料備文掛號郵寄至本校辦理審查事宜,逾期或資料不齊,將視同缺漏件並放棄審查資格(收件截止以郵戳為憑,寄至「364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竹高屋68號 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學產基金 收」,並於信封註明「OO單位申請111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OOOO計畫」)。    

(二)輔導高關懷學生之對象為:        

1.經少年法庭處理接受假日生活輔導或因其他原因而需高度關懷之在學少年。 

2.依法交付保護管束、感化教育、輔介處分、安置輔導、假日生活輔導或交付觀察之學生。    

(三)申請項目:團體活動費用、心理諮商費用、彈性課程補助等,每一民間團體每年以申請1案為限,但同 一民間團體之不同分支機構以不同事由或活動提出申請者,不在此限。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填報及書面格式請至下列網站下載。
線上填報網址:https://edufund.fcu.edu.tw/NDH/Login.aspx      

(五)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申請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專業指導人員名冊、服務學生名冊、切結書(一式2份正本,請依順序排列)。        

2.附件佐證資料: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法院或縣市政府委託(安置)契約書影本、組織或捐助章程影本、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心理諮商需附臨床心理師證書影本或諮商心理師證書影本、執業登記證書影本資格證明文件)(以上資料1份)。        

3.所有資料整理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夾好,請勿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 

三、為透過本計畫傳達對弱勢教育關懷之具體作法,發揮學產基金扶弱助學之精神意涵,及突顯各受補助單位之發展特色,請受補助單位分享製作計畫執行過程紀實,每案以自製3至5分鐘短片為原則,鼓勵受補助單位於結案時繳交(含光碟、授權使用同意書正本),並授權予教育部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將作品之全部或部分以紙本或電子檔等形式典藏、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展示及公開發行及無償利用。 

四、本申請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0956271597),電話:037-992216轉711,或E-mail: shiboyuan@mail.edu.tw。 


高關懷申請流程

申請方式為 線上填報函送書面資料登入填報請點我
申請期間為110年9月10日至10月9日。

申請資料: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專業指導人員名冊、服務學生名冊、切結書。皆備一式兩份核章正本。
佐證資料: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法院或縣市政府委託(安置)契約書影本、組織或捐助章程影本、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心理諮商需附臨床心理師證書影本或諮商心理師證書影本、執業登記證書影本資格證明文件)。佐證資料1份影本。        

以上資料併同公文寄至「364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竹高屋68號 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學產基金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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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於12月下旬(第一梯次)與6月下旬(第二梯次),可登入系統查詢核定結果。

收到核定公文後,進入請款程序。

請依核定金額製作領據。將 領據 與 聲明書 併附公文寄至 教育部秘書處學產管理科 楊惠婷小姐 收(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請款注意事項:
1.請款前務必完成前年度案件核結。
2.核定意見有建議事項者,須連同審查意見回復表、修正前計畫書、修正後計畫書與相關附件一併函送 教育部 與 大湖農工。
3.欲調整計畫/經費者,請將修改前後資料email至 shiboyuan@mail.edu.tw,待同意後進行請款。經費調整,不可刪除項目,僅可修改降低單價或數量。


高關懷 成果結報

各單位須於計畫執行完成後2個月內完成成果報告。

1.成果報告表(簽名核章正本兩份)
2.經費收支結算表(簽名核章正本兩份)
3.簽到表(影本兩份)
4.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簽名核章正本兩份)
5.聲明書(簽名核章正本兩份)
6.光碟兩片(含以上1~5)
7.結餘款(若有) 支票或匯款證明
(若以支票繳回,抬頭開立「學產基金401專戶」;
若以匯款繳回,銀行:華南商業銀行營業部,帳號:100361000064,戶名:學產基金401專戶)

教育部鼓勵於活動進行中拍攝短片,於結案時繳交。如有拍攝,請併附 短片基本資料表、受訪同意書,將短片與其他成果資料燒錄至光碟內,連同成果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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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結餘款,請將以上資料隨同紙本公文(受文者:教育部)掛號寄至大湖農工 學產基金專案辦公室 收(364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竹高屋68號)

有結餘款,請將以上所有資料(1~7項需兩份)連同支票,隨同紙本公文(受文者:教育部)掛號寄至教育部秘書處學產管理科 楊惠婷小姐 收(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高關懷Q&A

Q.我忘記密碼了/我不知道帳號密碼是什麼/密碼登不進去怎麼辦?
A.請寄信至 shiboyuan@mail.edu.tw,信中註明您欲申請的計畫名稱,您的姓名、單位全銜、辦公室電話與分機、手機,後台審核通過後將回信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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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專長專區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 點此線上填報
申請期間:第一梯次9/10~10/9 ; 第二梯次3/10~4/9

最新消息

有關111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案,相關事項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二、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        

1.全年度執行之案件,期程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11月30日者,應依年度計畫於110年9月10日至110年10月09日前提出申請。        

2.下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1年7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11年3月10日至4月9日前提出申請(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畫)。        

3.欲申辦之國立高中職、私立高中職、國立大專院校與私立大專院校請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登錄,並將書面資料備文掛號郵寄至本校辦理審查事宜,逾期或資料不齊,將視同缺漏件並放棄審查資格(收件截止以郵戳為憑,寄至「364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竹高屋68號 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學產基金 收」,並於信封註明「OO學校申請111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OO類-OOOO計畫」)。        

4.請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學校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登錄,並將書面資料逕送主管機關審核後,由該管主管機關將完整書面資料備文掛號郵寄至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請於信封註明 學產基金 收)。    

(二)培訓具特殊專長之弱勢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三) 申請項目與限制:   

1、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本要點第6點第1款規 定:「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經濟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又個人特殊專長培訓計畫每案提報之培訓學生應為1名。            

2、案內「專長項目」請參考附件或說明網址之公告內容。   

3、另所報計畫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請勿提出申請。        

 4、經費編列請依中央政府各項經費支用規定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之經費編列基準表規定辦理;如需外聘老師鐘點費請依相關規定編列(例如:「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之「支給基準」高級中等學校每節400元)及支領,不得用於基本授課節數及正課、非培訓課程、社團課程等時段。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填報及書面格式請至下列網站下載。  
線上填報網址:  https://edufund.fcu.edu.tw/NDH/Login.aspx

(五)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申請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以上一式2份正本,請依順序排列)。        

2.附件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份)。        

3.所有資料整理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夾好,勿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 

三、為透過本計畫傳達對弱勢教育關懷之具體作法,發揮學產基金扶弱助學之宗旨意涵,及突顯各受補助學校之發展特色,請轉知受補助學校分享製作計畫執行過程紀實,每案以自製3至5分鐘之短片為原則,鼓勵學校於結案時繳交(含光碟、授權使用同意書正本),並授權教育部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將作品之全部或部分以紙本或電子檔等形式典藏、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展示及公開發行及無償利用。

四、本申請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0956271597),電話:037-992216轉711,或E-mail: shiboyuan@mail.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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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專長申請流程

申請方式為 線上填報函送書面資料登入填報請點我
申請期間為110年9月10日至10月9日。

申請資料: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皆備一式兩份核章正本。
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佐證資料1份影本。        

(1)教育部所轄學校:
請將以上資料併同公文寄至「364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竹高屋68號 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學產基金 收」

(2)地方政府教育局所轄學校:
請將以上資料併同公文寄至貴縣市政府教育局。
請縣市政府教育局同仁,彙整好該縣市申請資料後,一併寄送至「364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竹高屋68號 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學產基金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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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於12月下旬(第一梯次)與6月下旬(第二梯次),可登入系統查詢核定結果。

待收到核定公文後,進入請款程序。

(1)教育部所轄學校:
請依核定金額製作領據。將 領據 併附公文寄至 教育部秘書處學產管理科 楊惠婷小姐 收(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2)地方政府教育局所轄學校:
請依核定金額製作領據。將 領據 併附公文寄至貴縣市政府教育局。
請縣市政府教育局同仁彙整後,再統一製作領據函送教育部請款。

※請款注意事項:
1.請款前務必完成前年度案件核結。
2.核定意見有建議事項者,須連同審查意見回復表、修正前計畫書、修正後計畫書與相關附件一併函送 教育部(局) 與 大湖農工。
3.欲調整計畫/經費者,請將修改前後資料email至 shiboyuan@mail.edu.tw,待同意後進行請款。經費調整,不可刪除項目,僅可修改降低單價或數量。

  


特殊專長 成果核結

各校須於計畫執行完成後2個月內完成成果報告。

(1)教育部所轄學校:
a.成果報告表(簽名核章正本兩份)
b.經費收支結算表(簽名核章正本兩份)
c.簽到表(影本兩份)
d.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簽名核章正本兩份)
e.光碟兩份(內含以上資料)
f.結餘款(若有) 支票或匯款證明
(若以支票繳回,抬頭開立「學產基金401專戶」;
若以匯款繳回,銀行:華南商業銀行營業部,帳號:100361000064,戶名:學產基金401專戶)

教育部鼓勵學校於活動進行中拍攝短片,於結案時繳交。如有拍攝,請併附 短片基本資料表、受訪同意書,將短片與其他成果資料燒錄至光碟內,連同成果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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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無結餘款,請將以上資料隨同紙本公文(受文者:教育部)掛號寄至大湖農工 學產基金專案辦公室 收(364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竹高屋68號)

若有結餘款,請將以上資料連同支票/匯款證明,隨同紙本公文(受文者:教育部)掛號寄至教育部秘書處學產管理科 楊惠婷小姐 收(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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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政府教育局所轄學校:
a.成果報告表(簽名核章正本兩份)
b.經費收支結算表(簽名核章正本兩份)
c.簽到表(影本兩份)
d.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簽名核章正本兩份)
e.光碟兩份(內含以上資料)
f.結餘款(若有) 支票或匯款證明
(若以支票繳回,抬頭開立「學產基金401專戶」;
若以匯款繳回,銀行:華南商業銀行營業部,帳號:100361000064,戶名:學產基金401專戶)

教育部鼓勵學校於活動進行中拍攝短片,於結案時繳交。如有拍攝,請併附 短片基本資料表、受訪同意書,將短片與其他成果資料燒錄至光碟內,連同成果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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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學校將以上資料隨同原始憑證(需獨立造冊)掛號寄至所轄縣市政府教育局。

請縣市政府教育局同仁需審閱並彙整各校成果資料,並製作2份彙整之收支結算表。將原始憑證、一份成果資料、一份彙整之收支結算表留存縣市政府,而一份成果資料(不含原始憑證)、一份彙整之收支結算表、結餘款支票則備文掛號寄至教育部秘書處學產管理科 楊惠婷小姐 收(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特殊專長Q&A

Q.我忘記密碼了/我不知道帳號密碼是什麼/密碼登不進去怎麼辦?
A.請寄信至 shiboyuan@mail.edu.tw,信中註明您欲申請的計畫名稱、學校六位數代碼、您的姓名、單位全銜、辦公室電話與分機、手機,後台審核通過後將回信給您。

Q.要怎麼填報?
A.網站登入後請參考圖片說明新增填報案件。

填報特專01
登入後,點選”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
填報特專02
點選作業選單下的”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補助管理清單”,然後點選”+號”新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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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服務專區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活動 點此線上填報
申請期間:3/1~3/31

最新消息

主旨:核定申請110年度學產基金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活動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實施要點」辦理。
二、檢附受補助名單及核定補助金額,因應疫情趨勢,請各校依防疫措施及實際情況考量,由執行團隊依防疫措施辦理活動。 


工讀服務申請流程

申請方式採網路線上申請,請將申請表(附件3)及活動企劃書(附件4)填妥後上傳至網站。(登入填報請點我)
申請期間為110年3月1日至3月30日下午5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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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獲補助,將進入請款程序。
(1)教育部所轄學校:
請將領據、帶隊老師與工讀服務學生名冊(附件5)、切結書函送至教育部與大湖農工,並將「行前說明、工作目標及期許」email至學產基金公務信箱 shiboyuan@mail.edu.tw
(2)地方政府教育局所轄學校:
請將領據、帶隊老師與工讀服務學生名冊(附件5)、切結書函送至貴縣市政府教育局,並將「行前說明、工作目標及期許」email至學產基金公務信箱 shiboyuan@mail.edu.tw
縣市政府教育局彙整各校資料後,統一掣據,連同學校請款資料函送教育部與大湖農工。

教育部秘書處學產管理科 劉牧函小姐 收(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國立大湖農工學產基金 收(36444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竹高屋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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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款注意事項:
1.領據抬頭請開立「教育部學產基金」,註明匯款銀行與其代碼(7碼)、帳號、戶名。正本送教育部,影本送承辦學校。
2.工讀服務名冊中弱勢生比例須超過半數,若否,請先行來函調整,核准後再請款。
3.核定補助2隊以上之學校,學生不得重複。
4.申請案不得受教育部其他相關補助,且工讀服務非屬校外實習。
5.如有委員建議需修正計畫者,請併附修正後申請表及活動企劃書。
6.因應疫情需變更計畫者,請先發文至教育部(局),敘明原因,核准後再檢送前述文件請款;無法辦理計畫者,亦請函知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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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服務 成果結報

學校須於計畫執行完成後2個月內完成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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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所轄學校:
a.成果報告書(簽名核章正本兩份)
b.經費收支結算表(簽名核章正本兩份)
c.授權書(簽名核章正本兩份)
d.光碟兩片(內含以上資料)
e.結餘款(若有) 支票或匯款證明
(若以支票繳回,抬頭開立「學產基金401專戶」;
若以匯款繳回,銀行:華南商業銀行營業部,帳號:100361000064,戶名:學產基金401專戶)

請將以上資料各一份函送至教育部與大湖農工。
教育部秘書處學產管理科(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教育部秘書處學產管理科 劉牧函小姐 收,請於信封外註明暑期工讀服務成果相關資料、年度、學校名稱、隊名、包裹內容清單)
國立大湖農工學產基金(36444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竹高屋68號 大湖農工 學產基金專案辦公室 收,請於信封外註明暑期工讀服務成果相關資料、年度、學校名稱、隊名、包裹內容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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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政府教育局所轄學校:
a.成果報告書(簽名核章正本三份)
b.經費收支結算表(簽名核章正本三份)
c.授權書(簽名核章正本三份)
d.光碟三片(內含以上資料)
e.原始憑證(正本)
f.結餘款(若有) 支票或匯款證明
(若以支票繳回,抬頭開立「學產基金401專戶」;
若以匯款繳回,銀行:華南商業銀行營業部,帳號:100361000064,戶名:學產基金401專戶)

請學校將以上資料全部寄至所轄縣市政府教育局。
請縣市政府教育局同仁審閱並彙整各校成果資料,並製作該縣市彙整之收支結算表。成果資料一份與原始憑證留存於縣市政府,其餘備文連同彙整後收支結算表,一份寄至 教育部秘書處學產管理科 劉牧函小姐 收(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另一份寄至 大湖農工 學產基金專案辦公室 收(36444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竹高屋68號)


工讀服務Q&A

Q.我忘記密碼了/我不知道帳號密碼是什麼/密碼登不進去怎麼辦?
A.請寄信至shiboyuan@mail.edu.tw,信中註明您欲申請的計畫名稱、學校六位數代碼、您的姓名、學校全銜、學校六位數代碼、辦公室電話與分機、手機,後台審核通過後將回信給您。

Q.經費可以勻支嗎?
A.惟勞保、健保、勞退三項可互相勻支,私立學校保險費不足者得從雜支勻支。其餘經費限專款專用,如有餘款須全數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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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資料

主旨: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110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活動,將於110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受理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實施要點」辦理。 

二、各校申辦學產基金補助110年度工讀服務活動,請依據前述實施要點審慎規劃及提出申請,申請時間自110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活動起訖日期為暑假期間,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實際工讀期間(不包括訓練、準備及賦歸時間,且不得與學校實習期間重疊)為2週至6週,每日工讀時間8小時(不包含中午休息1小時、活動前準備及活動後檢討;如工作時數包含中午,請說明工作內容)。

(二)以學校為單位組隊方式辦理,每校申請最多2隊為限(學校如有2隊提出申請時,工讀服務學生名單不得重複),每隊10人至20人,且受服務人數應達服務人數2倍以上。團隊之弱勢學生人數比率應逾50%。弱勢學生以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為優先。

(三)以結合學校附近在地資源之「社區教育服務」為年度優先補助;每案工讀服務天數不得少於10天,經費補助至多20日為原則;工作內容請勿涉及醫療行為。 

(四)辦理工讀服務期間,將標示「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辦理工讀服務」等文字之海報或布條,張貼、懸掛於服務場域,或佩戴名牌,俾利於辨識。 

(五)獲補助團隊均應製作工讀短片。 

三、本案補助項目詳補助經費標準表,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補助經費為全額補助。 

(二)工讀費、交通費、講座鐘點費、教師鐘點費及保險費等限專款專用,不得流用。

(三)為保證學生工讀期間安全,務請各校隊參加工讀學生均投保意外險,保險費不足者得在雜支項下勻支。 

(四)勞工保險、健康保險及勞工退休金補助經費限作為學校投保學生使用(不得發給學生個人),前開三項經費間得互相勻支。

(五)輔導老師保險費等活動相關費用,請學校自籌。 

四、申請方式採網路線上申請,請將申請表、活動企劃書等相關檔案填妥後上傳至網站(學校登入)。系統上傳截止時間為110年3月31日下午5時,請務必掌握時效,且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時於申請表及活動企劃書填寫工讀服務人數,如獲補助再繳交帶隊老師與工讀服務學生名冊,並請將行前說明、工作目標及期許(均由帶隊老師執筆,形式不拘)電傳至承辦學校學產基金公務信箱    shiboyuan@mail.edu.tw    。 

(二)申請資料不齊全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請學校承辦人勿將申請權限交由學生自行處理。 

五、受核定補助學校如為地方政府教育局轄管學校,則以地方政府教育局為受款單位,將請該地方政府教育局統一掣據辦理請款作業,核結程序亦由該地方政府教育局彙整後再行報部,以符權責;如受核定補助學校為本部轄管學校,則由本部辦理個別撥付作業,核結程序由各校報部辦理。 

六、補助要點及上傳資料等相關資訊,請參閱教育部委辦學校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產基金工讀服務網站(請由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校網 https://www.thvs.mlc.edu.tw/ 進入)。如有疑問,請洽本部委辦學校聯絡人施博元(0956271597),聯絡電話:037-992216分機711。 線上填報登入網址: https://edufund.fcu.edu.tw/NDH/Login.aspx


110年度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補助經費標準表

 項目單位金額說明
1工讀費天/人1,280查「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以下簡稱要點)之「臨時工作人員/工讀費」規定:「薪資以現行勞動基準法所訂最低基本工資1.2倍為支給上限,然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所訂之最低基本工資。但大專校院如訂有支給規定者,得依其規定支給」,次查勞動基準法規定自110年1月1日起每人每小時160元,每日工讀8小時,合計每人每日支給1,280元(160元*8小時)。
2講座鐘點費4,000工讀行前教師講習費用,依據行政院107年1月23日訂定「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規定:「外聘-專家學者2,000元」,又「授課時間每節為50分鐘,其連續上課二節者為90分鐘,未滿者減半支給」,是以每校連續講習二節計4,000元。本項經費訂每校4,000元。
3教師鐘點費3,200輔導老師利用課餘時間帶領學生前往服務地點辦理工讀服務,比照「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之「支給基準」高級中等學校每節400元,本項經費訂每天3,200元(400元*8節)。
4雜支2,0002週以內(含2週)雜支費用,依據要點「雜支」規定:「凡前項費用未列之辦公事務費用屬之。如文具用品、紙張、資訊耗材、資料夾、郵資等屬之」,依經費情況及往例酌予支給。本項不得報支加班費,惟得勻支保險費。
4,0002週至4週雜支費用,依要點規定同上。
5保險費150依據要點「保險費」規定:「凡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及其他活動所需之保險費屬之」,本項經費訂每人保險費150元。本項限補助私立學校,公立學校則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自行編列慰問金。
6勞工保險2,152依據「勞工保險條例」規定應於工讀生到職當日為其辦理加保。次查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自110年1月1日起雇主負擔每人每月勞保金額3,228元,本項經費訂2,152元(3,228元/每月30天*最高工讀天數20天)。本項限作為投保學生使用(不得發給學生個人),不足部分請學校自籌,另得與健康保險及勞工退休金勻支。
7健康保險1,965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應該以適當身分參加本保險。次查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自110年1月1日起雇主負擔每人每月健保金額1,965元。本項限作為投保學生使用(不得發給學生個人),或學校支付補充保費,不足部分請學校自籌,另得與勞工保險、勞工退休金勻支。
8勞工退休金1,604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應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勞工退休金。本項經費訂1,604元(級距40,100元/每月30天*最高工讀天數20天*6%=1,603.99元,四捨五入取整數1,604元)。本項限作為投保學生使用(不得發給學生個人),不足部分請學校自籌,另得與健康保險及勞工保險勻支。

註:本補助經費標準將依經費複審會議決議逕行調整,不足部分請學校自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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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3/10~4/9開放申請(點我填報/查詢)

主辦單位: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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